2004年9月2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一版:精华新闻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自来水配成酒 制假者被公诉
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陈镇南
黄酒兑自来水,再加上白酒、食用酒精、冰乙酸、果糖、糖精钠等添加剂……昨天,生产、销售掺水掺杂假酒的厂长和配酒师,在绍兴县法院受审。
绍兴县湖塘酿酒厂厂长汪柏根,在2003年10月到2004年5月期间,为牟取暴利,指使该厂配酒师叶长兴等人,通过掺水掺杂的方式配制瓶装料酒、黄酒、3年陈以下加饭酒、花雕酒及散装元红酒进行销售。据检察机关查实,该厂伪劣黄酒的销售额达80万元左右,未销售的还值50多万元。此案昨日未当庭宣判。